各相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2025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申报范围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电教教研机构。
(二)课题选题
申报单位可参照《2025 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选题指南》(附件 )提出研究领域、方向。要紧紧围绕教育数字化核心领域开展选题,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及内容。
(三)申报数量
每个市(州)课题申报原则上不超过 20 个,每所高校课题申报原则上不超过 5 个,部委属院校和师范院校申报数量不超过8 个。
(四)申报要求
课题主要面向全省教育工作者和电教教研等相关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负责人的科研态度和能力,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等;
4.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限申报 1 项省级课题,成员最多参与 2项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团队人数不超过 7 人(含课题负责人);
5.为鼓励创新、避免重复劳动及知识产权纠纷,申报其他单位系统的课题时,不得与本课题研究内容雷同;
6.课题负责人申报内容需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单位需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及信誉保证。
(五)申报流程
1、课题单位申报
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基于课题平台开展,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 9 月 1 日—9 月 30 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网(https://keti.scbdc.edu.cn/)注册账号,经上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线填写《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 2)。
(1)高校需由学校负责课题工作的部门向省课题办申请管理员账号,申请通过后方可申报课题。在线注册“用户类型”选择“高校”,对应选择学校名称。
(2)市(州)电教教研机构申报课题,在线注册“用户类型”
选择“省直属”。
(3)市(州)直属学校、县(市、区)电教教研机构申报课题,在线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市州直属”。
(4)除以上三类之外的其余申报单位,在线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县区属”。
2、主管单位审核
课题单位提出申报后,市(州)、高校课题管理单位需在 10月 1 日—10 月 15 日对本地区(单位)的课题申报资格、申报表内容进行在线审核,并按分配名额择优提交。10 月 16 日—10 月30 日省级在线完成对课题的申报资格和内容审核。各市(州)、高校完成审核后,需在 10 月 15 日前将《2025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 4)盖章件、可编辑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358594358@qq.com。汇总表中申报立项课题及申报表内容须与系统提交一致,未提交汇总表的课题不纳入立项评审。
(六)省级立项评审
省课题办对市(州)、高校推荐课题的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资格及课题申报材料在线复核,并于 11 月份组织专家根据《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评审标准》(附件 3)进行在线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和结论。评审结论在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由我单位正式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印发立项通知书。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申报材料不规范和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和评审。
(七)评审费缴纳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每个申报课题需缴纳评审费 200 元,课
题单位可以统一对公转账,也可以个人扫码支付,由课题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 日—10 月 15 日。
二、课题管理
(一)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施行逐级管理。各市(州)电教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课题申报,并负责所属地区申报课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对申报课题的审核、网上报送等)。各高校课题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并负责申报课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对申报课题的审核、网上报送等)。各级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规范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与服务,确保课题信息及时上传下达,提高课题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课题单位要重视和加强课题空间建设,注重课题研究过程资料收集。确定专人负责空间管理,上传重要研究活动资料,并确保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空间资料完善情况纳入课题中期评估和结题鉴定评审指标。
(三)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2—3 年。按照《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版)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立项课题按照撤项处理。
1、课题立项后,未按要求组织课题开题,未实际开展研究工作的;
2、课题立项后,2 年内未提出中期评估申请的;中期评估通过后,2 年内未提出结题鉴定申请的;
3、课题立项后,参加中期评估评审或者结题鉴定评审 2 次仍未通过的。
三、其他事项
相关附件电子档可在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网查阅、下载。
四、工作安排
申请人应于2025年9月12日17时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到学校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在线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雪梅
联系电话:2242635
附件:2025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材料
科技处
2025年7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