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2021年度立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执行期已过二年,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川北医科[2021) 7 号)要求,学校决定对2021年立项的校级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进行中期考核(附件1)。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及时通知还未填写和提交《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的项目负责人尽快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并做好研究总结和成果汇总。
二、各相关院系组织专家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所填内容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所在院系/部门审查意见”并盖章。
三、各部门填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将中期考核材料汇总后报学校科技处审核。科技处将对本次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校内通报,拨付通过考核项目的剩余50%经费。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请各相关院系/部门务必认真开展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期考核,在3月1日前将纸质中期考核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中期考核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①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②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③相关项目技术支撑材料(如专利、发表论文及专著等);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明细表。
有关项目检查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鲜鹏杰
联系电话:2232907
附件:1. 2021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 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模板)
3. 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
2024年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