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川北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川北医发﹝2018﹞21 号)、《川北医学院科研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川北医发﹝2021﹞49 号)规定,学校将对2021年立项的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进行验收。请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研究结果、项目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在9月12日前将完整的纸质验收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学校科技处,具体验收答辩时间及地点见后续通知。纸质验收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
(一)博士启动专项基金结题验收报告;
(二)博士启动基金项目成果统计表;
(三)相关技术支撑材料(如专利、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文章应在项目执行期内发表,有项目负责人署名且标注立项编号。
(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说明,附计财处打印盖章的经费使用明细账。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鲜鹏杰
联系电话:2242635
附件:
1、2021年川北医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立项项目名单
2、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模板
科技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