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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立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日期:2025-09-26

各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2023年度立项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执行期已过半,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川北医科发20232 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校级科研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川北医科20237 号)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年立项的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进行中期考核(附件1)。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做好研究总结和成果汇总。

二、各相关院系组织专家对《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所填内容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所在院系/部门审查意见并盖章。

三、各部门填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将中期考核材料汇总后报学校科技处审核。

四、领取审核过的《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提醒项目负责人将盖章版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在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提交(位置:科研项目-办理业务-中检申请-选取文件-提交)。

科技处将对本次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校内通报,拨付通过考核项目的剩余50%经费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请各相关院系/部门认真开展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期考核,在1011日前将纸质中期考核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科技处。中期考核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相关项目技术支撑材料(如专利、发表论文及专著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明细表。材料领取时间待后续通知。

有关项目检查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鲜鹏杰

地址:行政楼616

附件:1. 2023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 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模板)

      3. 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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