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申请人:
为做好2026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5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6〕2号)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5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 申请人账号申请
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尽早联系二级院系管理员在ISIS系统中注册。ISIS系统会自动为申请人发送激活邮件,请申请人及时查收邮件并按照要求激活账号和完善个人信息。注:非院系人员注册账号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二) 申请书网上填报
在线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17时。
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注意撰写提纲里有关附件上传说明。
(三) 二级院系初审
时间安排:2026年3月3日-3月8日
申请人通过系统生成并导出PDF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交二级院系审核,具体时间由二级各院系自行安排。各院系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书纸质版统一于2026年3月9日17时前交至学校科技处,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一致。注:非院系人员的申请书请于2026年3月3日前,直接交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四) 学校形式审查
时间安排:2026年3月10日-15日
3月15日前科技处对申请书进行逐一形式审查,并将结果反馈至各二级院系。二级院系管理员及时通知需要修改完善的项目申请人,并在3月16日24时前在线完成最终审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指南》中的申请规定、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明确各类型项目对申请人的资历要求及限项规定,选择合适的申报类别,避免项目被初筛。特别提醒:
1. 3月11日后(特别是15-19日),请各项目申请人务必实时关注申请书系统状态,一旦被退回,请及时按要求修改并再次提交。期间,项目申请人如果需要修改完善,可联系各自二级院系管理员系统退回。
2.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3.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4.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5. 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6.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
7.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8.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9.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相关材料见附件)。
二、项目结题
(一) 结题材料网上填报
时间安排:2026年2月15日前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请各院系负责人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完成材料在线提交,于2月15日晚24时前完成材料的在线审核,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严格按照决算日期(以12月31日为决算截止日,项目指南明确规定其他截止日的除外)填报支出金额,在决算日之后发生的支出填报在结余资金部分,不得出现决算数据与账目支出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获批准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二) 纸质版结题材料报送
时间安排:2026年3月4日前
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材料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二份)材料,交川北医学院科技处进行统一盖章邮寄,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申报与结题中如遇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鲜鹏杰
联系电话:2242635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材料
科技处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