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向
阅读次数: 日期:2008-06-13
各有关部门:
为了保证本次科技大会能如期顺利召开,请全院科技人员尽快将本人近年来未获过学院奖励的下述成果材料上报科技处,以便在大会上进行奖励:
1、被SCI、EI、ISTP收录的自然科学论文:提供相关科技检索报告。
2、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社会科学论文:提供相关纸质材料。
3、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4、省级科研成果奖: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本次收集成果材料截止日期为7月4日。
联系电话:2242635
科技处
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