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
1、项目类别: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
2、学科范围:请参照附件一中规定的学科范围填写(注明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
二、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我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及参加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提供有关部门资助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凡未完成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者;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或本年度已申报重大攻关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者不得申报该项目。
三、申请书的提交形式及时间:
请于2008年5月5日前将纸质申请书2份、匿名申请书6份、申报一览表2份及相应电子版文档报送科技处,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 陈果
联系电话:2242635
科技处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