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职能部门、院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关于联合开展第二轮省属高校科研经费专项调研检查的通知》(川教函[2015]53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张小明
成员:李于骅、杨小红、冯玉春、张莉、孟强、郭亚平、朱彦雨、文彬、院系负责人
二、检查范围
2011年以来学校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包括“十 一五”期间立项目前未结题的项目),特别是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内容
根据教育厅等五厅文件要求,本次自查工作重点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制度体系建设、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机制等,特别是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工作安排
1、组织动员和布置工作
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动员和部署。
2、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自查工作
请相关职能部门、院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检查细目表的相关内容认真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于2015年9月23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学校科技处(含电子版,nsmckjc@163.com)
3、学校撰写和提交自查报告工作
科技处汇总和综合相关职能部门、院系自查报告,撰写学校自查报告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五、相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按照通知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布置相关工作。
2、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教育厅等五厅联合文件精神和学校的要求传达至每一位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请相关部门和院系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彻底整改,责任到人。
联系人:冯莉苹、田琳
联系电话:2242635
电子邮箱:nsmckjc@163.com
科技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教育厅等五厅联合文件(含科研经费专项检查细目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