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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系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3-15     点击: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给学生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根据川北医学院《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策的原则,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转专业平稳、有序完成。

二、组织与管理

(一)临床医学系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魏锦

成员:刘贤君  杨健  周仲辉  郭晓华  杨颖  李禄峰  梅红

(二)工作职责负责制定临床医学系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工作流程。

三、转专业原则

(一)学生报名基本要求:

1.取得学籍;

2.所修全部必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3.身心健康;

4.遵纪守法,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为了确保各专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转出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的 10%

(三)临床医学专业可转入、转出专业

1.可转入专业: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眼视光医学。

2.可转出专业: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法医学、麻醉学、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助产学。

(四)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加转专业。

(五)2018 级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只办理本次转专业。

(六)学生只可选择填报一个转专业志愿。

四、转专业考核及录取

(一)转出考核

在学生第一学期各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基础上,按照川北医学院《2018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从高到低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

(二)转入考核

1.考核方式:笔试。

2.考核内容:英语、人文素养,共100分。

3.成绩组成:转专业成绩由所修全部必修课平均成绩(40%),转专业考核成绩(60%)组成。

 、结果公示

临床医学系将考核结果提交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对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由学校统一公示。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以纸质材料实名形式向学校纪委和教务处反映。公示 3 个工作日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教育厅备案。

六、日程安排

(一)临床医学系于 3 14 1700 前将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公布。

(二)学生报名时间:3 15 8:3018 17:00

(三)临床医学系审核报名资格并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截止时间 3 19 17:00。教务处整理可转出学生名单并通过网络公示 3 个工作日。

(四)临床医学系组织转专业转入考核工作。时间安排为 3 2526 日。

七、学生报名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川北医学院学生转系(专业)审批表》,由临床医学系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提交教务处审核。

八、工作要求

(一)临床医学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并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开展工作。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

(三)一旦发现在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九、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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