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2017年资助教材编写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文:黄波;审核:周仲辉;信息来源:临床医学系。
各教研室: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精神,落实《川北医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川北医教〔2014〕10号),依据《川北医学院立项资助出版教材管理办法》(川北医教〔2014〕11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资助教材编写申报立项工作,现将相关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研读通知并根据通知要求及条件做好申报工作。
临床医学系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