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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系党总支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8-09-19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理论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增强党性观念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临床医学系党政领导干部要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要结合部门实际,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 学习组织

第二条 临床医学系党总支书记为中心组组长,负责并主持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监督和检查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条 每年要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通知,资料准备,书面记录等组织工作。

第四条 中心组学习会由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或扩大到全体党员),根据部门实际,可扩大到党外领导干部。

第三章 学习内容

第五条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规、党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上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等。

第四章 学习形式

第六条 中心组学习实行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采取通读理论原著、上级文件,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辅导录像,讨论交流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个人自学要明确学习重点,保证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任务,实现学习目标。中心组学习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

  第五章 学习时间

第七条 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1-2次,自学每月不少于 2次,每年系统阅读1-2本政治理论书籍。

第六章 学习要求

第八条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着眼于对所学理论与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着眼于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专题讲座、干部培训。

第十条 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保证学习的到会率。学习时间与工作发生冲突时,应提前向中心组组长请假。

第十一条 集中学习事先进行准备,撰写发言提纲。自觉认真地开展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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