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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离退处关于老年兴趣协会管理有关规定

阅读次数: 日期:2013-04-11

为规范和加强川北医学院老年兴趣协会(下简称协会)的管理,促进协会有序和谐地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促进老同志的身心健康,现将有关规定如下。

一、协会性质与宗旨

1、性质:协会是学校离退休教职员工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在学校离退休工作处指导下开展工作和活动,它是学校与广大离退休职工联系沟通的桥梁。

2、宗旨:协会根据党和国家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按照学校党政对离退休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和调动离退休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和爱好,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提高老年生活质量,推动尊师敬老,促进校园和谐,为学校科学快速发展再作贡献。

二、会员认定

1、凡川北医学院校编在册离退休人员,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并缴纳会费,均可成为协会会员。

2、协会会员必须身体健康,并能经常参加自己身体状况适应的文体活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1)协会领导班子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并由会员大会推荐、选举产生。

(2)协会各级组织、管理者,均为义务服务,无报酬,因此要有高尚的风格和无私奉献精神。

2、协会的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相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协会章程,拟定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及年终总结。

(2)了解和掌握会员的身体生活和思想状况,保持与离退处、党总支的密切联系,积极协助离退休党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按照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会会员平时开展活动,组织、选拔会员参加相关交流活动,搞好竞赛、交流训练。

(4)协助离退处组织搞好大型对外竞赛、交流等活动,协调各协会及会员之间的关系,增强大局和团队意识,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5)教育会员遵守相关活动规定,爱护活动场地、设施及环境卫生,提醒会员活动时注意自身安全,讲文明树新风,展示高校离退休老同志的风格与风采。

四、参加赛事(活动)的管理及注意事项

1、根据老同志具体情况,所有赛事(活动)不定目标,重在参与,以平常心态参加比赛或活动。通过比赛或活动,达到互相交流,加深感情,增进友谊,愉悦身心,快乐健康的目的。

2、参加比赛队员的选拔的方法: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协会可通过两种形式选拔产生参赛队员。一是通过预赛方式选拔产生。二是由协会领导班子通过对会员平时的技术水平和身体健康情况综合评定推选产生。未选上的同志要以大局为重,不气不争,全力支持参赛队员为学校争光,为协会争荣誉。

3、协会选派参加校外比赛的同志应以维护学校形象和集体荣誉为重,做到服从领队指挥,服从裁判、服从主办单位安排。杜绝一切有损学校形象和荣誉等不文明现象发生。如发生不愉快的事件或事故,由领队出面处理和解决。

4、参加比赛时,队员要齐心协力,团结一致,互相鼓励。在队友失误或失利的情况下不指责不埋怨,多包容多鼓励。在平时训练或活动时,不争吵不指责,服从教练指挥,队员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共同提高。

5、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无论是平时参加活动、参赛训练,还是正式参加比赛,每位老同志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不能强迫自己,若感到自己身体不适或劳累,应立即停止活动或训练,退出比赛,以防止发生意外。

6、老同志若在赛场或活动场所突发疾病或意外受伤,比赛或活动组织者应采取紧急措施(拨打120)抢救和送医院,并及时报告单位和通知家属。

7、协会会员的一切言行,要讲文明、讲理智、讲友情、讲和谐、讲纪律。不讲不文明的话语,不做违反规定和损人利己的事,相互之间要多一点宽容,多一点爱心,多一点理解,多一点鼓励和帮助。

8、协会会员要爱护公物,爱护公共设施,爱护活动场所环境卫生。

9、参加活动的每个会员务必按规范要求使用器械和按规定参加活动,确保个人安全,杜绝发生人为伤害事故。否则,一切由个人负责,单位或集体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经费来源及管理

1、经费主要来源

(1)学校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的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2)会员缴纳的会费;

(3)社会人士及单位的赞助收入等。

2、学院离退休人员参加协会个数不限,但由离退休处划拨经费的协会最多两个,请参加者自行确定。

3、协会活动的一切开支,必须按计划提前申请,严格执行学校的审批程序,杜绝盲目开支及计划外开支。

七、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川北医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