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党委:
今年7月,教育部党组下发《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以下简称《意见》)后,为使我省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能及时学习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厅关工委迅速将《意见》作了转发,并在近两月围绕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开展了积极的调研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对《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各地、各校关工委反馈的情况,现就我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意见》是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以来以教育部党组名义下发的一个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教育部党组对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教育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对推进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意见》的出台将把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以下一代工作引入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对开创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新局面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把思想统一到《意见》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意见》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把文件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批示结合起来,深刻理解《意见》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教育系统各级关工委要把《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加强组织建设,推动工作科学发展的准则和动力。列出学习、培训计划,组织专题研讨,针对老同志的不同特点,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学习。
三、结合实际,努力推进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再上新台阶
《意见》是教育部党组站在战略高度,全局的高度和时代的高度,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党委如何领导、支持关工委开展工作提出的具体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联系本地本校的工作实际,对照文件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省教育厅下发《四川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规程》的学习贯彻,找出差距,提出贯彻落实好文件的意见和建议。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好以下问题:
1、建立健全各级关工委组织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关工委组织, 乡镇以上的学校可逐步建立相应的关工委组织; 高校要建立健全校级关工委组织,有条件、规模较大的院校,要建立二级关工委。尤其是近几年新建立的高等院校要尽快建立校级关工委组织。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要根据工作需要或随着现职领导的人事变动、老同志的年龄及身体状况等,要及时相应调整充实。要落实好挂靠部门,配备好专(兼)职人员,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强关工委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活动
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党委要重视加强关工委队伍建设。要动员、组织老同志在志愿量力的原则下,积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要特别注意动员、选配组织能力强、理论水平高,有热情、有威望、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同志充实领导班子,要动员更多乐于奉献、素质较高的老同志,建立一支老年志愿者队伍,以保证工作持续开展。要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关心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类活动,杜绝有组织无活动现象。
3、要关,心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为开展关工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老同志,对担任关王委领导职务和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且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个人给予适当补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老同志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切实保障关工委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将必需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证开展工作的基本需求。
四、加强领导,保证关心下一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要有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并落实分管领导。要把关工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统筹安排部署。要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关工委工作中的目难和问题。把关工委秘书处(办公室)纳入处室管理,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工作信息及时向关工委传达,有关重要会议,如涉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党建等,应安排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
附件: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力口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教育厅党组
200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