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提高既有住宅的居住品质,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南充市市辖三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以奖代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提出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并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建设资金坚持“以业主自筹为主,其他资金、以奖代补资金为辅”,以奖代补对象为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以奖代补资金的申请和兑付按属地原则进行。
根据《办法》的要求,增设电梯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者需经该电梯所属全体业主一致书面同意。
2、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属中心城区(即建成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且于2012年1月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住宅需是6层及以上。
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须达到规划、结构、防火等设计规范要求。
根据安排,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奖代补实施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奖代补标准将按照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奖励标准执行。
我校教代会代表通过提案的方式,希望我校老旧住宅能增设电梯以改善使用功能,方便教职工的生活。为了解我校教职工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愿,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前到工会办公室(川北大厦科技楼三楼)填写情况调查表。
特此通知。
川北医学院工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