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川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将MPA教育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统筹兼顾公平性和科学性,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总原则,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
2.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 综合评价,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要有量化结果。
4. 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MPA教育中心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MPA复试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MPA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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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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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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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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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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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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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联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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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
(1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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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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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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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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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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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形式和复试时间
1.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2.复试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图书信息大楼8楼MPA教育中心。
3.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图书信息大楼8楼管理学院会议室。
4.一志愿考生心理测试:2023年4月1日,上午9:00开始,地点待定。
5.一志愿考生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下午15:00-17:00,地点待定。
6.一志愿考生面试时间:2023年4月2日,上午9:00开始,地点待定。
调剂考生的报到和复试时间待定。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基本程序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1)所有复试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大学阶段成绩单、个人简历;
(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致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2.组织考生参加现场复试。
3.公布成绩。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专业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合格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5.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应及时确认待录取。
6.拟录取名单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组织的审核合格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内容
复试项目主要包括:心理测试、面试及专业课笔试。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加试。
1.心理测试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专业课笔试
所有复试考生须参加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笔试科目为《管理学基础》,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
面试前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每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试题在复试时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综合素质测试(3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能力、创新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
④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行为举止和礼仪等。
(2)外语水平测试(30分)
①外语对话,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②选制英文专业文献一篇,考生当场笔试作答,测试考生专业英语能力。
(3)专业综合知识(4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质,注重考察考生实践能力。
七、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自折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3)×50%+(考生复试成绩÷2)×50%
八、录取原则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额满为止,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顺次进行递补,如无递补者,则招生计划自动进入下个批次的缺额信息。录取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则按照复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的先后次序比较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人数不得超过MPA招生计划。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察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所导致的结果);
(5)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者;
(6)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7)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不统一组织体检,允许考生就近选择居住地、工作地所在的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提交各院系。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十、其他事项
1.如国家出台新的有关政策,将以国家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2.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研究生招生复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不得对外泄露或公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4.本《方案》由MPA教育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5.复试费:普通考生120元/人。采取网上缴纳方式。
6.如与学校复试办法有冲突,以学校复试办法为准。
7.咨询方式:
研究生工作部(处)咨询电话:0817-2240136
MPA教育中心王老师:18508173068
MPA教育中心谭老师:15927663454
川北医学院MPA教育中心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