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MPA教育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统筹兼顾公平性和科学性,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总原则,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
2.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 综合评价,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要有量化结果。
4. 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MPA教育中心负责制订MPA复试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MPA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对象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 类型 | 单科要求 | 总分要求 |
英语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公共管理硕士 (125200) | 非全日制 | 38 | 76 | 177 |
公共管理硕士 (125200) | 全日制 | 38 | 76 | 177 |
四、复试形式和复试时间
1.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2.复试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图书信息大楼5楼MPA教育中心。
3.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2025年3月28日,下午14:30-17:30。地点:图书信息大楼5楼MPA教育中心培养科。
4.一志愿考生心理测试:2025年3月28日,报到后进行。
5.一志愿考生专业课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地点:图书信息大楼5楼MPA教育中心实训室。
6.一志愿考生面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下午13:00开始,地点:图书信息大楼5楼MPA教育中心。
调剂考生的报到和复试时间待定。
五、复试录取工作的基本程序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1)所有复试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个人简历(附相关证明材料)、大学阶段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复试费交纳收据;(资料下载详见《川北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第一志愿)》:https://www.nsmc.edu.cn/dwyjsgzb/info/1322/68078.htm )
(2)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材料审查。一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二是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考生须提交对应申请类别的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合格证明材料;三是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四是申请加分资格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加分政策,且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五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材料审查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口页、个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致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2.组织考生参加现场复试。
3.公布成绩。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专业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合格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5.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应及时确认待录取。
六、复试内容
复试项目主要包括:心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课笔试及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的潜力。坚持综合评价理念,重视思想政治品质考察。
(1)心理测试。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专业课笔试。所有复试考生须参加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各学科(专业)小组应在面试前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试题应在复试时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40分、外语水平测试30分、专业综合知识30分。
七、复试成绩与录取总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加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门,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的调剂。
4.考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自折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0%比50%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具体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 +(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50%。
八、调剂
1.调剂基本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说明》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调剂程序。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调剂复试录取时间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如在期间完成了招生计划,将适时关闭调剂系统。
九、录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都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额满为止。复试当次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可在同批次同学科专业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中顺次进行递补,如无递补者,则招生计划自动进入下一批次的缺额信息。录取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则按照复试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的先后次序比较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察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所导致的结果);
(6)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者;
(7)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8)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9)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专业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合格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学校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应及时确认待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组织的审核合格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不统一组织体检,允许考生就近选择居住地、工作地所在的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贴一寸照片。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提交各院系。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十一、其他事项
1.如国家出台新的有关政策,将以国家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2.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研究生招生复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不得对外泄露或公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4.本《方案》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5.复试费: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200元/人,采取网上缴纳方式。
6.咨询方式:
研究生工作部(处)咨询电话:0817-2240594、0817-2240136
MPA教育中心谭老师:15927663454
MPA教育中心王老师:18508173068
川北医学院MPA教育中心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