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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北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第一志愿)

    来源:研究生工作部(处)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5日 19:54 点击: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8号)等文件精神及《川北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


    复试人数一般为本专业录取指标的150%,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名单详情见附件1。


    二、复试时间


    (一)学校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各二级院系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布为准。


    (二)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如下图所示: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至各二级院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一)所有复试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个人简历(附相关证明材料)、大学阶段成绩单、复试费交纳收据、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四)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材料审查。一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二是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考生须提交对应申请类别的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合格证明材料;三是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四是申请加分资格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加分政策,且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五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材料审查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口页、个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


    (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致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注意:1、个人简历、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上交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原件并上交复印件;2、面试环节可自行携带个人简历5-7份,内容应与上交存档简历保持一致;3、交验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如身份证);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其参加复试;5、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专业科目笔试及综合面试(包括中英文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专业知识问答、专业英语测试等),由各二级院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心理测试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安排在专业科目笔试之前。未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专业科目笔试


    所有复试考生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以我校《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三)综合面试


    各学科(专业)在面试前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每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含以下方面:


    1、综合素质测试(40分)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能力、创新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协作性;


    (4)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行为举止和礼仪等。


    2、专业英语测试(30分)


    包括英语口语问答、考生现场阅读并作答指定的英文专业文献等。


    3、专业素养和能力测试(3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质。


    注意: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察内容应有所区分,专业学位注重考察考生实践技能、实验操作等,学术学位注重考察考生科研思维、科研能力等。


    六、成绩公示


    (一)复试成绩具体计算办法以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


    (二)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自折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0%比50%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具体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50%。


    (三)拟录取名单及录取成绩在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官网进行公示(https://www.nsmc.edu.cn/dwyjsgzb/)。


    七、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人,同等学力200元/人。缴费流程:关注“川北医学院计财处”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校内缴费-研究生复试费,非本校学生需先注册。


    八、其他说明


    (一)复试直至录取期间,所有信息将第一时间公布于研究生工作部(处)及各学院网站,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二)严格按照各二级院系通知的时间参加复试。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二级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四)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按要求提交各二级院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投诉与监督


    川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联系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研究生工作部(处)投诉和申诉电话:0817-2240594。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和申诉电话:0817-3352663。






    研究生处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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