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使我校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正式在编在岗职工,包括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2. 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且聘用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事代理人员。
3.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日期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 请各部门务必传达到本部门每位教职工(包括在外访学进修、病假、产假等人员),做到按时填报。
2. 申报人员根据学校设置的岗位及对应的聘用条件,按申报岗位类别将符合条件的业绩成果和奖励填写至岗位聘用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内容属实,格式规范(按照样表填写),申请人需手写签名确认所填内容属实。其中:
申请管理岗人员填写《川北医学院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
申请专业技术岗人员填写《川北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3. 申报专技岗人员将岗位聘用申请表及岗位条件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4月20日前一并交所在部门(申报管理岗人员只需提交岗位聘用申请表),复印件需按申请表中申请理由填写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各部门认真核对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名字并盖本部门公章。同时对申报人员的聘用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召开工作会议,拟定推荐聘用意见,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 各部门将拟聘用人员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5月6日前上报人事处,学校将按相关程序组织聘用。
三、报送人事处相关材料要求
1. 申报人员的《川北医学院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1)或《川北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2);
2. 申报专技三、五、六、八和九级人员符合岗位条件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 川北医学院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nsmcrsc@163.com;
4. 公示结果。
四、其他说明
1. 学校岗位设置中的六个“双肩挑”人员须同时填写《川北医学院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和《川北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2. 申报人员在本轮岗位设置可重新选择聘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但聘用后在聘期内除因工作需要或正常职务晋升外原则上不再调整岗位。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申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评议推荐。
联系人:刘老师 田老师
联系电话:3352188
川北医学院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
2016年4月6日
附件:1.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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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技岗位聘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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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川北医学院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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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川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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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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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专技岗位聘用申请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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