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川北医学院2023年度安全稳定工作计划,学校将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将对校内易发生火灾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作为检查重点;聚焦用电管理、用火管理、危化品管理、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易致灾要素;强化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疏散、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一)重点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公寓、教室、图书馆、食堂、菜鸟驿站快递点等。
2.重点要害部位:实验室、食堂燃气、变(配)电室、松林山以及室内外疏散通道等。
(二)重点内容
1.各学院、各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是否完善;各级安全责任人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开展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类消防预案是否齐备并进行了演练;人员应急疏散、初期火灾处置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使用违规电器、私接乱拉电线、电气线路负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在室内停放电动车、电动车电池或为其充电;燃气线路、可燃气体钢瓶、危险化学品的管控措施是否完善。
3.具有危险性的场所、施工现场是否有警示标识;消防疏散指示标识是否完好;室内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堵塞;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遮挡、挪用、丢失。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部门自查与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阶段(2023年12月7日—12月11日):各部门对责任区域、领域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形成自查报告。
(二)学校集中检查阶段(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成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组,对各重点单位、部位进行集中检查。并现场督办隐患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校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对责任区域、领域的消防安全进行自查,做到细致排查,认真梳理,对能立查立改的要及时整改,不留死角。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报保卫处。
(二)部门自查报告纸质材料盖章于2023年12月12日17:00前报送至保卫处消防科赵冬冬处,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OA系统发送至保卫处赵冬冬处。
联系人:赵冬冬,联系电话:13551912588,66668,高坪校区行政楼2楼保卫处办公室。
川北医学院保卫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