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充实 2023-2025 年学校专项滚动项目库(工程、装修类)建设,推动学校专项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川北医学院专项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川北医发〔2020〕45 号)和《关于做好 2023-2025 年学校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北医发规发〔2023〕2 号)要求,现将 2024年学校专项(工程、维修类)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6 日,超时不再受理。
二、申报范围
各部门须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新一轮“对标竞进、争创一流”工作方案,认真做好专项建设项目申报与储备工作。
(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校园主要基础设施更新和大型修缮维修项目(5万元以上含5万元)等;
(二)各实验平台的装修改造项目(5万元以上含5万元)等。
三、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在申报过程中,须紧密围绕学校建设发展急需, 按照申报范围进行调研、选题、组项、论证、申报。
(二)所报项目须经过充分论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概算、需求论证、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必须明确,项目组成系统、完整、科学。
(三)申报部门须对申报内容形成部门论证记录,申报书需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
(四)工程、维修类项目向后勤管理处提交项目专项申报书,同时附上绩效目标表、政府采购需求(100万以上含100万)等材料。
(五)已进入项目库但未下达预算的学校专项,不重复申报。
四、申报方式
通过“ 川北医学院学校专项立项申报系统”( 网址: https://sys-caigou.nsmc.edu.cn/)进行申报,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递交至后勤管理处综合计划科。
联系人: 后勤管理处综合计划科 耿聪
联系电话:13890797585
后勤管理处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