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近期国内零星散发病例、本土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为切实落实省委书记彭清华、省长黄强11月3日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讲话精神,坚决守牢疫情防控校园阵地,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8号公告》《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发出紧急通知》《南充市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教育体系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清晰认识到本轮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认真贯彻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11月5日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六个从严”“六个到位”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周密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管控,加强值守。严格校园疫情防控管控,从即日起,启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强化学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各部门各单位每日17时,在学校办公室微信群报告本部门疫情防控情况。根据要求启动随机抽查本校师生员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工作。
三、落实措施,严防严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职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教育管理,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在校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尽快到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教务处加强对实习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卫处要严格校园门岗管理,在校学生“非必要不出校门”,确需出入校门的学生须提供院系证明;教师、家属、临聘人员等凭有效证件进出校门;继续严格执行“天府健康码”“场所码”“行程码”查验工作,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防控措施;校外人员严禁入校,校外因公入校人员须由本校部门和工作人员提前告知保卫处,按程序入校,各类人员在校期间须佩戴口罩。人事处加强对教职员工管理工作,“非必要不出市”,如因公务或者特殊原因确需离南,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须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报人事处备案,返南后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后勤管理处加强对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所等公共空间消杀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安排错峰就餐,建立就餐、清洁消毒等管理台账;做好教室、图书馆、运动场、就餐区域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离退休处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要做好院感工作。学校各单位、部门暂停组织大型会议和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四、积极引导,做好防护。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驻地疫情防控规定,保持对疫情高度警惕;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坚持做到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等防控措施,配合坚持做好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防控措施。积极配合驻地政府做好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
五、压实责任,严肃追责。各单位、部门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学校将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8号公告》
川北医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5日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18号)
近期,因个别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对本单位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疏于管理,未及时督促其向社区报备,造成省外疫情输入我省,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并主动对接、积极配合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防控工作。
二、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各单位要主动加强员工健康状况排查,随时提醒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对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督促其预约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认真做好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有新增感染者)地区所在县(市、区)、地级市旅居史,以及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员工排查登记,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并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公共场所管理、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测温、扫码亮码等防控措施。
三、持续开展防控政策宣传。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动态,通过单位微信群、公众号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加强防控政策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自觉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良好疫情防控格局。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