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96号)及川人社函〔2018〕15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选拔推荐“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各院系严格按照川教函〔2018〕96号文件所列的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院系书面推荐意见一份,须由院系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或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拟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本人水平和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由院系须审核真实性后提交。
(三)拟推荐人选到www.zhichen.com.cn下载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一份完整的个人信息由院系审核盖章后提交。
三、申报时限要求。院系务必于2018年3月29日前将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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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