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日期:2017-09-28 00:00 阅读次数:

  各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2018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及申报领域请仔细阅读省中管局通知(见附件)。

  二、申报人条件

  1.除青年中医药研究项目以外的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中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青年中医药研究项目第一申请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3.凡已承担省中管局在研课题尚未完成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第一申请人申请课题。

  4.项目申请人作为第一申请人此次申报数限报1项,超过1项以上的不予受理。

  三、研究条件

  1.涉及实验研究的课题,实验研究工作必须在经省级部门以上(含省级)认证的科研实验室进行(请随申请书提供具有承担课题实验研究的工作条件、部门认证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明合作实验室并提供与实验室签定的工作合同。

  2.涉及临床研究的课题,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临床研究对照药品应当是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请随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人的中医药研究(包括对可辨认身份的人体组织或数据的研究)需经过学校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请与科技处联系办理)。

  四、研究时间

  研究周期2年,研究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请于10月25日提交《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smckjc@163.com

  六、申请程序

  2018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项目首次实行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网络报送的具体要求、时间、网址等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冯莉苹

  联系电话:2242635

  相关附件,请在科技处网站查阅!

  科技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