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转发《四川省人才办关于发放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岗位激励资金的通知》(川人才办〔2017〕35号)文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组织符合申领条件者填写《附件1》表格,2016年遗漏者填写《附件2》表格,并对照文件条件和标准,对照申报者提供的支撑材料原件,审核填报者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二、申领人符合文件所列的三类人才中两类及以上的,按就高原则申报,不重复。
三、材料提交时间:请部门2017年10月9日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
四、提交材料项目如下:
(一)附件1汇总表(遗漏者填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部门盖章。
(二)申领依据(最高荣誉、获奖、成果、项目文件等)的复印件一份,部门在复印件上签“原件已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附件1:2017年度申领表
附件2:2016年度申领表
附件3: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四川省人才办关于发放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岗位激励资金的通知》
下载点击此处
人事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