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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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来源:川北医学院审核评估办公室 日期:2017-03-01 00:00 阅读次数:

各教学院系:

    为推进学校本科专业建设,提高本科专业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结构,学校决定启动我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与原则

    为全面了解我校本科专业的办学情况,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深化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专业改造和整合,提高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学运行过程质量,为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宏观指导。

    专业评估的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坚持条件评估、过程评估、效果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二、评估对象

    全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

三、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重点考察定位与规划、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教学运行、质控与教改、教学效果等6项评估指标,计36个主要观测点。关于各项指标的评估标准、内涵说明及具体内容见《川北医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四、评估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组考察评估相结合,由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人员组成评估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走访考察等方式进行现场考评,形成写实性评估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五、评估工作安排

    3月23日--3月24日,专家分组赴各院系评估。步骤如下:

    听取专业建设负责人陈述;

    分组实地考察及查阅支撑材料;

    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专家汇总研讨;

    反馈,交流意见;审核评估办会同评估专家组召开专业评估总结会,公布评估结果,进行专业评估总结。

六、评估结果及应用

    本次专业评估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被评为“优秀”的专业学校给予表彰及奖励,在申报有关专业和课程建设项目和经费时予以优先;对于评估为“不合格”的专业,将视情况予以通报,限期整改。专业评估将作为审核评估、院系教学工作评估和教学基本建设投入的重要依据。

    附件:1.川北医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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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北医学院审核评估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