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教务处 日期:2017-03-24 00:00 阅读次数:
各院、系、处、部、馆: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2017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三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课,补4月3日(星期一)放假耽误的课程。请各院、系、处、馆注意调整教学进度,安排好教学工作。
放假前后不得随意调课,同时各院系要加强对节前节后教学运行情况的检查,学校也将随时抽查教学运行情况。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