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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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学校第二届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来源:工会 日期:2016-11-17 00:00 阅读次数:

各二级工会:
  为推动我校教职工参与全民健身,推广气排球运动,丰富教职工文体生活,促进和谐校园,现决定举办第二届教职工气排球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
  二、比赛地点:顺庆校区灯光球场
  三、参赛对象:全体在岗教职工(含非在编职工)
  四、组队报名
  1、以各二级工会为单位,每个二级工会组织参赛队一支,每队最多可报10名队员(其中男队员不少于4人,女队员不少于3人),1名领队,1名教练,领队、教练可兼任队员。
  2、各二级工会于11月21日前将各参赛队报名表电子档报送至学校工会办公室。
  3、比赛顺序由抽签产生,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五、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5人制单循环赛,比赛时必须保持场上队员为3男2女,其余队员在休息区休息。上场比赛的5名队员中,须指定一名场上队长。
  2、各参赛队要求服装统一,上衣前后须有号码。场上队长须佩戴队长标志。
  3、比赛采用每球得分三局两胜制,胜两局的队为胜一场。如前两局1:1平局,则进行决胜局。第1、2局为21分,先得21分且同时超过对方2分以上的队获胜,当比分为20:20时,比赛须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为止。决胜局为15分,先得15分且同时超过对方2分以上的队获胜,当比分为14:14时,比赛须进行至某队领先2分为止。
  4、本次比赛按总积分多少排名,比赛中2:0获胜的参赛队积3分,2:1获胜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积0分。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总积分相同,有比赛弃权的球队排名靠后,弃权场数越多越靠后,其余按得失分率决定排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总积分和弃权场数都相同,按得失分率决定排名。
  5、每局比赛中,每队最多请求2次暂停,每次暂停的时间为30秒;每队有5个换人名额,每次换人可换1名或多名队员,被换下的队员该局不能再上场。如5个换人名额用完,又出现场上队员有人受伤的情况,则可由其他队员将其换下,但受伤队员不得再次上场比赛。场上队长被换下时,须另指定一名场上队长。
  6、在比赛死球时,裁判员鸣哨发球前,教练或队长方可请求换人或暂停。
  7、气排球比赛中站位、犯规、击球和拦网等其他规则及未尽事项,参照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13年-2016年)》执行。
  六、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做好赛前热身和安全工作,防止比赛过程中受伤。
  2、比赛时不允许佩带任何易造成伤害的物件。
  3、请穿没有后跟柔软轻便的运动鞋进行比赛,防止脚部崴伤。
  4、参赛者应遵守规则,并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服从裁判的判决,不允许争辩。领队、教练和队长应对全队成员的行为和纪律负责。
  5、比赛过程中对裁判的判罚如有异议,须按照竞赛规则中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申诉,不能干扰比赛正常进行。
  6、如遇特殊情况(如天气等原因)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本次气排球比赛设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以二级工会为单位设组织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学 校 工 会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