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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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川北医学院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院办公室 日期:2015-09-24 00:00 阅读次数:

学校各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2015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要求,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已进入年报阶段,为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我校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结合我校统计工作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说明

    (一)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的9月1日。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二)修订内容

    办学条件指标项增加小数点位数。高基112表中“建筑面积  47”指标项保留两位小数

    高基511表中“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计”、“其中:危房”、“当年新增校舍”、“被外单位借用”、“正在施工校舍建筑面积”、“非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合计”、“独立使用”、“共同使用”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

    高基521表中“占地面积:计”、“其中:绿化用地面积”、“运动场地面积”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图书:计”、“其中:当年新增” 指标项的保留四位小数;“固定资产总值:计”、“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计”、“其中:当年新增”、“其中:信息化设备资产值:计”、“其中:软件”指标项的保留六位小数。

    二、填报要求

    (一)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安排,明确专人负责填报工作,于9月30日之前将本部门报表填报人姓名、联系方式通过OA系统发至办公室秘书信息科刘玲玲处。

    (二)报表填写过程中,各部门填报人员要认真阅读统计指标解释,深刻领会指标含义,严格按照表中栏目的要求填报,做到无一遗漏。

    (三)填报的数据要与往年报表数据保持一致性、连续性,与上年数据相差较大或由于去年填报过程中出现误差的,必须提供文字材料予以说明。

    (四)人事处、后勤产业处、国资处要认真清理核实教职工情况、校舍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并将清理核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予以说明一并上报。

    (五)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台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上报报表的同时,要留存好数据支撑材料和报表底稿备查,切实做到底子清、数据明。

    (六)报表填写和上报必须是同一人员,以便数据核对。

    三、填报时间

    各部门务必于10月10日前报送。

    四、报送方式

    各责任部门上报纸质报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印章后,报学校办公室秘书科信息科;电子报表通过OA系统发至学校办公室秘书信息科刘玲玲处,纸质和电子报表均需注明填报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办公室秘书信息科联系。联系人:刘玲玲;联系电话:3352677。

    六、高基报表的空白电子表格、各部门统计工作详细任务分解表请在OA系统“学校空间”的“下载专区”栏内下载。

    附件:1.2015年高等教育事业年报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下载点击此处

       2.2015年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下载点击此处

  
川北医学院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