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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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5年教职工摄影比赛及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来源:工会 日期:2015-10-09 00:00 阅读次数:

各二级工会: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展示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展现教职工的艺术风采和精神面貌,校工会决定举办2015年教职工摄影比赛及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展现祖国的壮美河山,反映新中国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展示教职工科研教育的丰硕成果,同时彰显校园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二、活动主题

    活动以反映当代中国改革开放新成果为主题,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色彩展示国家、社会、学校的发展成就,展示普通中国人的丰富生活。所有参赛作品应体现艺术水平和思想性的统一,内容切合实际,切入生活,捕捉美丽瞬间。

    三、作品内容

    1、歌颂国家的方针政策,颂扬改革开放以及社会发展的新成就、新变化。

    2、展示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赞美祖国大好河山、建筑艺术、科技成果等。

    3、反映学校新面貌,捕捉在学校平凡工作岗位上的教职工不平凡的身影,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人物的事迹和精神。

    4、展现教职工科研教育的丰硕成果和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等。

    5、描绘我校美丽旖旎的校园景色和丰富多彩、温馨和谐的校园文化生活。

    四、参加对象

    全体教职工(含非在编职工)参加。

    五、投稿方法

    以各二级工会为单位收集摄影作品,于11月30日前交教职工摄影协会负责人陈毅君老师(投稿邮箱:317087109@qq.com。短号:60606)。每位参赛者限交作品5幅(组),组照不超过5张,投稿请注明作者名字、联系电话、工作部门。

    六、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表现形式多样,鼓励充分运用各种摄影艺术手段。

    2、每幅作品均要有与作品主题相贴切的作品名称,2兆以上,JPEG格式。

    3、可以采用多次曝光、接片技术手段,但不接受合成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4、参赛作品须是近期拍摄的作品。

    七、时间安排及奖项设置

    1、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阶段(通知发布日——11月30日)

    作品评审阶段(11月30日——12月10日)

    作品展示阶段(12月20日——)

    2、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

    八、其他说明

    1、主办单位将推荐获奖作品在院报刊用。

    2、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涉及版权、肖像权等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本次比赛及影展由校教职工摄影协会承办。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主办单位对本次比赛及影展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校工会

2015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