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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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5-09-05 00:00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迅速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川教函[2015]502号)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现将开学安全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校内各单位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安全工作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完善情况,安全责任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工作情况

    1.校内治安、消防安全防治情况,包括对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配电房、锅炉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2.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包括强酸、强碱等强腐蚀制剂或溶液,氰化物等剧毒试剂、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化学品和毒麻药品,煤气、燃气、酒精等易燃易爆燃料物品的存放、处置、使用管理及相关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包括学校食堂、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教学楼等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能源供应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管理、运行、维护情况。

    4.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食品生产操作程序、校园超市食品卫生、预防季节性传染病等。

    5.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包括对校舍、围墙、护坡及设施的地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修工作情况。

    6.在建工地安全管理情况,包括高坪校区、附属医院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情况。

    7.附属医院安全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安全大检查采取部门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校内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的安全大排查工作;学校成立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组,对各重点单位、部位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本单位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自查,细致检查,认真梳理,及时整改,不留死角。

    (二)通过专项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处要及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按时上报。

  
                                                           川北医学院

                                                        2015年9月4日  

    附: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组分组情况

第一组检查组

    组长:李成军

    成员:周京国、雷军、李于骅、林波、谢建平、鲜颖、李景凤、任正军、李卫星、王茂兴、崔曙

(鲜颖、李景凤、李卫星、任正军只参加顺庆校区检查,谢建平、崔曙只参加附属医院老区检查)

    联络记录员:王茂兴

    宣传报道:张倬闻

    检查范围:顺庆校区、附属医院老区

    检查时间:2015年9月6日上午8:00检查顺庆校区,10:00检查附属医院老区

第二组检查组

    组长:杜勇

    成员:李健、张小明、罗加福、刘贤君、郭亚平、郭仕伟、陈绍平、王晓明、许仕全、黄义民、黄晓梅(郭亚平、郭仕伟、黄义民、黄晓梅只参加高坪校区检查,陈绍平、王晓明只参加附属医院新区检查)

    联络记录员:许仕全

    宣传报道:陈飞宇

    检查范围:高坪校区、附属医院新区

    检查时间:2015年9月6日上午8:30检查高坪校区;10:30检查附属医院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