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人员:
近日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我校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及时填写年度进展报告与结题报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二)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请各项目负责人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于寒假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不含附件材料)一式二份至科技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三)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二、项目进展报告
各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5年1月10日前逐项确认并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需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人员名单:
张 浩 胡凌云 刘 刚 母 波 彭小东 刘 英 余 娴 邹云春
需填写项目进展报告人员名单:
朱 江 余进洪 柯 雄 冯 刚 邓世山 袁国华 陈 竹 张全波
季一飞 母其文 张小明 周京国 袁国华 赵 靖 蒋 婷 曾 梅
罗雄燕 宗海红
联系人:陈果 联系电话:2232907
科技处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