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 号),学校拟重新修订《川北医学院实习医生手册》。为保证《手册》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院系仅修改《手册》内容中的专业实习大纲部分,请各院、系以本专业实践教学新要求为基准进行修改,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计划和指南(新专业 如法医学、药学等应制定实习大纲)。另外,农村订单定向临床医学本科学生的实习大纲,需参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文件精神制定临床实习大纲。
请各院、系务必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修订版或新版大纲发送至实习科信箱进行汇总。
附件:川北医学院实习大纲书写基本规范
实习科信箱:1241045564@qq.com
联 系 人:窦 忠 刘 亮 周艳红
联 系 电 话:2242704
教务处
2014-4-4
附件: 川北医学院实习大纲书写基本规范
(以临床医学为例,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一、目的要求
二、时间安排
三、实习与评估(包括实习内容、实习方法、实习评估)
【内科学】
(一)目的要求
(二)实习内容(按照系统写为好)
(三)实习方法
(四)实习评估(按照专业认证要求 形成性 + 终结性评估)
【外科学】
(一)目的要求
(二)实习内容
(三)实习方法
(四)实习评估(按照专业认证要求 形成性 + 终结性评估)
【妇产科学】
【儿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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