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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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现场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11-26 00:00 阅读次数:


学校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的要求,我校定于2013126日上午10:30前往四川省法纪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参加人员:学校全体校领导、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其中党办院办、组织部、人事处、计财处、后勤产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七个部门副处以上干部均要参加。要求: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因工作需要请假,需提前告知纪委并说明请假原因。

请全体参加人员准时在顺庆校区大门口上车。

特此通知。

                                                    

 

 

纪委、监察处

201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