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日期:2013-11-27 00:00 阅读次数:
各院、系、部、处、馆、室、所、中心:
根据《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781号)之精神,各部门教师现正按照相关要求积极进行申报工作,请各部门根据部门申报情况进行初评,并将初评通过的申报项目于12月3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按项目排序),电子版发送到:nsmcjwc@163.com 。
联系人:姜艳 办公电话:3352011
教务处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