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及全体教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667号)要求,现就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采集对象:全体在编教职工。2013年10月之前离退休(退职、退养)的教职工,来自其他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师、代课教师不在采集对象范围内。
2. 填表要求:请全体在编教职工下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并严格按照《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高等学校)》的要求填写。个人填写完毕后须签字,经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交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核个人资料,并将其信息录入《川北医学院_高校教职工信息采集模板》(excel表格中),并于2013年10月20日前将所有资料交到人事科。
咨询电话:0817-3352198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填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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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院系汇总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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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人事处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