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馆、中心、党总支:
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学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制度,现将2012年度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包括2012年度本部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电子、声像、实物等材料;以往应归档而未及时归档的材料。
二、归档要求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归档工作,按照学校档案立卷归档流程要求,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并填写《川北医学院档案移交目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13年4月30日前,把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一并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联系电话:2242617。
特此通知。
附件:川北医学院档案移交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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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