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的意见》(川教〔2011〕149号)文件精神,以及《川北医学院“十二五”质量工程实施办法》,我校将开展2013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部门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按照立体式、系列化、集成式的建设思路,全面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项目的遴选和申报工作。请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按实施办法要求申报。
“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表和子项目申报表。
各院、系、部、处、室、馆、所和中心务必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教研科,由教务处汇总后评审。
联 系 人:曹俊芳 姜艳
联系方式:0817-3352011
电子邮箱:nsmcjw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
下载点击此处
2.川北医学院“十二五”质量工程实施办法
下载点击此处
3.川北医学院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
下载点击此处
4.川北医学院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
下载点击此处
教务处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