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馆、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期中期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院系应在11月12日前完成自查,学校抽查时间为11月13至15日。
二、检查范围与方式
检查范围包括全日制教学的各个环节,采取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检查实行校、系两级教学检查机制,以各学院(部)组织自查为主,学校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秩序、教学纪律检查
检查组将随机选取理论课或实践课进行听课,并向学校反馈上课准备情况;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等。
(二)教学质量检查
院系、教研室检查,重点在教学质量监控、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举措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本学期工作计划实施落实情况;
2.讨论教学工作的会议记录;
3.在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改革方面的举措和执行情况及反馈情况;
4.教学资料,包括:集体备课本、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会议记录、教学日历、进度、教案、讲稿、学生名册等;
5.相关专业,教研室、实验室建设的整改思路与初步方案;
6.对青年教师培养情况,包括培养计划、试讲等;
7.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实验室检查
主要包括:实习课教学情况,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情况,实验室运行使用情况,实习保障情况,实验报告撰写与批改情况等。
(四)教学保障检查
主要包括:教学计划保障、教材保障、教室保障、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保障、场地保障等情况。
(五)召开座谈会
1.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反馈教学信息;
2.检查组各组织一次学生座谈会。(时间、地点由各小组安排)
四、检查总体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中期教学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及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联席会议,了解教学运行及教学秩序情况,对本院系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管理质量进行研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措施。
(二)各检查组要认真按照教学检查的内容完成各项检查任务,并将本学期教学检查的内容和结果上报,学院将进行全面总结。
五、检查的组织实施
自查由各院系自行安排。抽查由学院统一安排,组成人员包括院领导、督导专家、教务处、学生处、学院办公室、人事处、后勤产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等。
六、学院检查组全体成员及各院系负责人于11月15日下午2点30分在东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进行总结。
教务处
2012年11月6日
附件:1.学院中期教学检查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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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座谈会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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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川北医学院教学检查走访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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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川北医学院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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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川北医学院教师座谈会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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