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和《申报公告》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为了做好我校2012年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关于课题
1、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不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2、《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
4、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
5、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省社科规划办未
对高校下达限额,但会严格开展预评审工作。请申请人仔细斟酌选题和论证申报书,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
三、受理时间及材料要求
1、受理时间:2012年2月10日(因申报工作处于寒假期间,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要求:《申请书》、《活页》一式7份(其中原件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注:请按照附件中《申请书(填写示范版)》、《活页(填写示范版》填写申请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冯莉苹
联系电话:2242635
科技处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1 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doc
附件2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指南.doc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5 申请书(空白版).doc
附件6 课题论证活页(空白版).doc
附件7 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8 申请书(填写示范版).doc
附件9 论证活页(填写示范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