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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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准备及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日期:2012-02-16 00:00 阅读次数:

   各院、系、处: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学校决定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的星期一、星期二,对全校教学(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和教学条件,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请各单位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做好本学期的各项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务处统一下发的教学计划,规范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留学生教学行为。

  2.每位教师在上课前应备好教案、讲稿、大纲、教材、课件及相应教具、学生名单、教学进度表及教学参考资料等。课程教学进度表应于开课时由主讲教师通知到各班学生。

  3.教学管理及保障部门应做好开学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和教材到位。

  4.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部门应做好校园环境、校园安全、学生寝室、食堂等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5.各教学单位应做好本学期听课、试讲、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等工作安排。具体要求按照相关规章执行。

  6.上学期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二、开学教学检查安排

  (一)检查内容:

  1.听课,记录任课教师、学生的到课情况。

  2.各类教学文件归类、整理情况。

  3.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

  4.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课及实习、见习)的安排、准备及落实情况。

  5.上学期考试和试卷分析情况。

  6.各院系对上学期教学工作的总结及本学期工作重点的安排。

  7.检查各院系质量工程开展的情况.

  (二)检查要求:

  1.各部门由第一负责人牵头,组织自查并总结备案,学校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抽查。

  2.参与学校检查的人员分若干小组,按安排提前到位,检查过程中由专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客观记录,如实反映。应立即解决的问题,由相关负责人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反映到检查总结会,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拿出限期整改意见,并交学校备案。

  3.学院抽查具体安排见《学院开学检查安排》(附件1)。

  三、学院检查组全体成员及各院系负责人于2月21日下午3:00时在高坪校区四楼会议室进行总结。

 

附件1:

         学院开学检查安排

  顺庆校区(总负责人:康 健)

  第一组(组长:康 健)

  检查人员:周京国 王明炽 吕本儒 曹小平 何昆蓉 胡春梅

  王崇树 游金辉 唐  中 万  勇 曾  跃 杨德本

  肖永飞 李景凤 朱清云 胡定伟 陈  平 朱亚梅

  记录人:屈  驱

  检查地点:第二教学楼、思源楼、14-16教室、励志楼、鸿志楼(原南一二舍)、食堂、浴室、凌云楼、图书馆

  走访院系:临床医学系、护理学院、医学检验、麻醉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研究生处

  第二组(组长:杜 勇)

  检查人员:李 健 李治明 林素兰 李春平 夏都颖 郭亚平

  兰长骏 肖凤玲 杜  冰 米方林 董国礼 冯胜刚

  马 静 王茂兴 赵元恂 任正军 杨文泽 曹俊芳

  记录人:罗  菲

  检查地点:第一教学楼、六七八教室、行知楼、育贤楼(原北一、北二楼)、勤勉楼、临床教学实验大楼

  走访院系:医学影像学、法医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口腔医学、文献检索教研室

  高坪校区(总负责人:李成军)

  第三组(组长:李成军)

  检查人员:雷  军 陈华绪 李蕊兴 张  莉 林 波 何  涛

  谢建平 郭仕伟 林  锋 高晓凤 周春阳 张  波

  冯良雍 姜 艳

  记录人:冯川钧

  检查地点:新区南北教学楼及各教学实验中心片区、致远楼、自强楼、明德楼。

  走访院系:基础医学院、预防医学、药学院

  第四组(组长:鄢佳程)

  检查人员:张小明 何忠阶 葛承廉 杨晓宏 文  彬 许仕全

  蒲 君  曾恩泉 潘尔春 李 平 杨小刚

  刘  亮

  记录人:程  博

  检查地点:太阳城片区(含食堂)及图书信息大楼、静思楼、江海楼、明致楼

  走访院系:人文社科学院、外国语言文化系、思政部

  注意事项

  1.到位时间、地点:

  顺庆校区:星期一(2月20日)上午7:40在第一教学楼前集中。

  高坪校区:星期一(2月20日)上午8:10在南北教学楼前集中。

  2.各组可对检查任务进行再分解,各组记录人对检查结果进行收集汇总。

  3.学校统一总结安排:21日下午3:00时在东校区四楼会议室总结。检查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包括教学院系)请准时参加。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