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三天。3月31日(周六)、4月1日(周日)正常上班。
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领导带班,保持信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如有离开南充市到外地度假的处级干部应向组织部和分管校领导报告,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应报告部门。
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要做好教学安排工作。
保卫处要加强松林山巡逻,严防因祭奠引发山林大火。
请各部门于3月29日(星期四)下午5:00前将本部门值班安排报送学校办公室行政科。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