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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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日期:2011-11-18 00:00 阅读次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组办【2011】130号),现就做好我院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我院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2011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3、已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支持措施

对入选该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自然科学领域每人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每人30-60万元扶持经费,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

三、其它

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填报,请各申报人及时登录“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使用(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附件材料包括:

1、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

2、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

3、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

4、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

5、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在我院任职证明材料。

请各申报人于11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15份、附件材料2份(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亚光纸胶装)递交至科技处。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2242635

                                                           科技处

                                                       201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