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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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机动车辆智能停车卡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 日期:2011-12-27 00:00 阅读次数:

   学校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学校正常交通秩序,确保全校教职工的利益,学校从即日起正式启动机动车辆智能停车管理,即进出校门时,需在校门读卡器刷卡启动挡车道闸后,车辆方可通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2年1月1日至1月10日

  二、办理地点

  顺庆校区治安科(大门处)

  三、办理对象

  (1)本校公务车;

  (2)本校教职工、配偶自有车辆;

  (3)本校外聘职工自有车辆。

  以上人员自由车辆在校内实行免费停放,其他车辆采取收费管理。

  四、办理办法

  (1)车主办理固定停车卡,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工作证复印件,职工配偶办理的需提供与该职工关系的相关材料,否则不予以办理。

  (2)第一次办理固定卡时,每张需交纳20元工本费。

  (3)固定卡禁止转借或赠予他人使用。固定卡发生丢失、损毁,须向保卫处治安科报告、申请补办,并交纳工本费200元。

  (4)教职工本人及配偶拥有多辆机动车的限办两张固定卡。

  (5)外聘职工的自有车辆办理固定停车卡时,须提供人事处、车辆行驶证等材料,并交纳2000元的使用押金;外聘人员解聘时,应及时到保卫处办理交卡、退还押金手续,否则将按每天20元扣缴停车费用。

  (6)办理固定停车卡的车主,向保卫处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诚实可信,凡发现提供虚假证明办理的,将对停车卡予以没收;同时今后再办理时,要交纳2000元诚信保证押金。

   五、学校发放的原《通行证》,从2012年1月1日起作废。

                                               
                                                  保卫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