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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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日期:2011-09-13 00:00 阅读次数:

各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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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拟于9月下旬下发通知。   

2、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每个人只能申报一类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另外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4、
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院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请于9月26日将相应《评审书》纸质版一份交科技处审核。
    
 

联系人:冯莉苹

联系电话:2242635

 

附件1:教育部申报通知

附件2:申请书

附件3:2012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科技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