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馆、室: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580号)”转发如下,请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教师按通知要求申报。各院、系、所、馆、室务必于2011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表交教务处教研科,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的意见
2.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580号)
3. 项目申报表
联 系 人:曹俊芳 姜艳
联系方式:0817-3352011
电子邮箱:nsmcjwc@163.com
川北医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