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我校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有:①规划基金项目②青年基金项目③自筹经费项目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
2、专项任务项目按照专项《通知》要求申报,请仔细阅读指南;其他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每个人只能申报一类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另外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4、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院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二、各类项目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类;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请于4月11日将相应《评审书》纸质版一份交科技处审核。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拟于4月组织申报,请关注教育部社科司网页或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今年拟采取定向委托方式开展,拟于3月下旬下发通知。
3、相关材料请登陆科技处网页下载。
联系人:冯莉苹
联系电话:2242635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专项申报通知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一类、二类指南
教育部关于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指南
专项、青年、自筹项目申请书
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