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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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年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日期:2011-03-25 00:00 阅读次数: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动质量工程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一批高水平重点课程、特色课程,实现基础课程精品化、专业课程特色化的建设目标,切实做好我校课程建设,根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精品课程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本科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已经是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的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

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二、课程分类与申报限额   

本科课程分类以教育部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另外增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类”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类”。

推荐国家级课程应从现有省级精品课程中产生,推荐省级课程应从现有校级精品课程中产生。已评选为2003—2010年度的省级精品课程,可以在学校统一规划下,积极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学校根据目前省级精品课程现状,积极推荐国家级精品课程2-3门;在校级精品课程中向教育厅推荐省级精品课程4-6门。

三、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各院系应于4月15日前按要求将2011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nsmcjwc@163.com。

每门课程确定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3月31日前将名单及授课情况通知教研科,以便及时安排录像。4月15日前将精品课程内容(包括申报表)上网并提供专家评审。

2.确保网上运行:

1)已评选为2003—2010年度的省级精品课程必须全部上网,并保证正常网上运行,确保资源共享。凡是评审检查中有课程打不开网页,无法向各校开放的,学校将作出警告,直至取消精品课程称号等处理。

2)本次上报的课程凡打不开网页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四、评审原则、程序及评审时间: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要求,仍然坚持“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初审筛选、终审评议、网上公示、论文检索”等环节和程序进行评审。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省级精品课程的学科分布结构,本年度评审仍将考虑课程的学科和专业分布。现将2003年以来教育厅立项建设的1166门省级精品课程名单附后,对于与已入选课程同名或相近的申报课程,将限制立项。

若四川省教育厅正式文件的要求和时间在学校评审工作之前,则上述要求和时间安排会进行调整提前,请各教学单位充分重视建设工作,提早安排、精心准备,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研科联系电话:3352011;E-mail:nsmcjwc@163.com.

 

附件1:2011年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

附件2:2011年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

附件3:2003年至2009年四川省精品课程分学科分布情况一览表

 

 

川北医学院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