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人社部申报有关海归资助经费的通知》,现将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改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改项目或学科领域中具有领先水平的研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请认真组织本部门留学回国人员申报,并于4月7日前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后)一式五份(电子文档)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的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证书均可)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冯莉苹
联系电话:0817-2242635
附件:
国家人社部函件.pdf
申请书.doc
科技处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