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来源:学院工会 日期:2009-12-14 00:00 阅读次数:
学院各部门:
根据川北医[2008]106号文件关于实施《川北医学院困难职工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请各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进行认真审查,如实填写《困难职工救助申请审批表》,于12月25日前报学院工会办公室。
附件:川北医学院困难职工救助申请审批表
川 北 医 学 院
200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