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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学生宿舍室内装饰工程招标说明书

来源:后勤产业处 日期:2009-07-22 00:00 阅读次数:

我院拟对东校区静思楼、明德楼及西校区励志楼、鸿志楼四幢学生宿舍进行整体仿瓷涂料装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说明如下:

一、工程名称:川北医学院学生宿舍室内装饰工程

二、施工地址:东、西校区内

三、投标方式: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投标人在工作人员处抽签,确定报价顺序,投标报价前,应对企业规模、资质、生产业绩、优惠承诺等进行五分钟简单情况介绍,然后进行工程报价。本次工程招议标,投标人只须对每平方米单价进行综合报价(包括仿瓷涂料涂刷、墙面清理、零星修补、卫生清理及室内家俱搬移、归位等费用)。投标人只作一次工程报价。

四、施工内容:宿舍内墙、巷道及天棚仿瓷涂料装饰

具体项目及要求:

1、寝室内公寓家俱搬移及归位,并保证所有公寓家俱及学

生物品完好无损。若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2、清除表面掉落的涂料及砂浆灰,并对墙壁、天棚起壳及

掉落的抹灰进行修补。

3、对室内坏损的踢脚砖、墙面瓷砖进行修补。

4、做到仿瓷涂料面层平整、光洁,不起灰掉壳脱落。

5、工程完工室内场地及学生家俱卫生清扫。

五、结算方式:按施工内容、变更通知及增减工程等资料据实现场收方,按照投标人中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达到质量要求后可付工程价款的60%,审计完毕后一个月内结清全部应付工程款。

本工程如有增加和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方现场代表认可并签字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或装饰施工资质证书。

七、本工程由建设单位组建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投标单位资质、信誉、工期、优惠承诺及工程报价进行综合评议,以无记名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及预备单位。若中标单位弃权,由预备单位递补中标。

八、材料采购

本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单位监督。材料进场时须向建设单位出具购货证明、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建设单位验收确认后,方可施工。

九、工程质量

1、按国家验收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验收。本工程必须达到国家建筑行业所要求的质量、安全标准,确保质量优良。

2、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该工程向投标方收取投标及质量保证金2000元,中标单位中标后全部履行合同,同时竣工验收该工程质量合格,即退还其保证金。未中标者于招标会议结束后退还。如工程质量未达到建设方要求,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投标单位于2009年7月 22日上午十二点以前到川北医学院后勤后勤产业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报名领取«招标说明书»,并交纳报名费300元。无论中标与否,报名费均不退还。

十一、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向川北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提供盖有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委托书等有关证书,以便进行投标前资格复核。

十二、工期。2009年7月 日为开工日,2009年8月 日竣工。工期为30天。施工单位必须合理安排时间,按期完成工程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否则给予1000元/天的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三、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循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发生伤、残、亡及甲方财产损坏等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十四、本招标说明书与本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说明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内容相悖,一律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十五、本文书未尽事宜,由建设单位招标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川北医学院

                               二00九年七月十七日